臺海網(wǎng)8月1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巧思 見習記者 林麗萍 通訊員 同法宣)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詐騙罪,窩藏罪……昨日上午,同安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某偉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開庭公開宣判,15名被告人被依法數(shù)罪并罰。該案是今年廈門市第一起進入審判程序的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也是同安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審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陳某偉為達到非法聚斂錢財目的,先后網(wǎng)羅了包括本案其他被告人在內的眾多成員,逐步建立起骨干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shù)眾多、具有一定組織紀律性和行為規(guī)矩、在廈門市集美區(qū)僑英街道一帶具有較大負面影響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有組織地以暴力、威脅、利誘、詐騙等手段,實施開設賭場、非法侵入住宅、故意傷害、組織賣淫、詐騙等犯罪活動以及毆打他人等違法行為,并在集美區(qū)僑英街道及周邊區(qū)域強行壟斷賭場,以經(jīng)營賭場為依托攫取了巨額經(jīng)濟利益。
法院審理認為,以陳某偉為首的15名被告人結伙共同進行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逞強爭霸,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攫取巨額非法經(jīng)濟利益,形成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這個案件非常大,雖然涉黑涉惡部分只有15個被告人,但是總共涉及的罪名有13個,卷宗有166本;還涉及到組織外的犯罪,其他涉案的違法犯罪人員近百人,情況十分復雜。”同安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楊明潔告訴導報記者。
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某偉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分別判處其余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1年至6年不等,并處沒收數(shù)額不等財產(chǎn)或罰金,剝奪部分被告人政治權利;繼續(xù)向15名被告人追繳非法所得。
包括被告人家屬、部分村(居)兩委成員等近百人參加了旁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