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里遇到龜速車 一看原來司機在看手機

■等紅燈時刷手機也屬違法行為。 陳鵬程 攝
開車時刷手機處罰力度將加大,對此,市民蔡先生拍手稱快。他說,就在上個星期三早上,他開車進島辦事,遇到了一件令人頗為惱火的事。
隧道里,一輛時速不超過30公里的小轎車成了他面前的“攔路虎”。這輛轎車前方一輛車都沒有,而可變道的虛線才剛剛過去,距離下一個可變道區(qū)域尚有一段距離。“我只好跟在那輛車后面慢慢開,由于我的車比較高,后面的小車司機看不到我前方的路況,以為我在龜速行駛,不斷地閃燈、摁喇叭催促我??蛇@有什么用?我也這么催促了,前方那個司機還是開得很慢。我只好往邊上偏移了一下,讓后面的司機看到我前面還有車。”蔡先生說,到了可變道區(qū)域,確認安全后,自己才連忙變道。等到和那輛龜速車并行時,蔡先生一看,原來司機把手機放在方向盤上,正在低頭看手機。“當時,我很惱火。這司機耽誤了大家那么久,也不顧自己的安全,像這種情況一定得重罰才行。”
【交警部門】
今年來已查處萬余起 等紅燈看手機也違法
昨日,記者在島內多個路段隨機走訪發(fā)現(xiàn),一些司機在駕車時會拿著手機觀看或接打電話,有的駕駛員還在車上裝設了支架,方便看地圖導航等。在通過紅綠燈時,部分駕駛員還拿出手機查看信息,有時候綠燈亮了都沒注意到,后車司機按喇叭催促后,才手忙腳亂地重新起步。
記者從廈門市交警部門了解到,今年來,廈門市查處開車使用手機違法行為11046起,其中現(xiàn)場執(zhí)法3379起,監(jiān)控抓拍查處7667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3項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視頻等妨礙安全行駛的行為,違者根據(jù)《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6條第8項,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以50元罰款;同時,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39號),記2分。今年8月起,處罰力度將加大,罰款將提高至200元。
交警部門表示,“開車使用手機”已成為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敵”,會導致駕駛人單手操控,妨礙駕駛;分散注意力,難以及時發(fā)現(xiàn)并采取有效措施避險;縮小駕駛人視野,降低其對路況的感知能力;車速突然降低,引發(fā)擁堵等。例如,邊開車邊看導航、邊開車邊收發(fā)短信、邊開車邊發(fā)微信語音、邊開車邊接打電話、邊開車邊看影音作品、邊開車邊刷朋友圈、停車等紅綠燈時用手機等都屬于違法現(xiàn)象,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請廣大駕駛人切勿在開車途中使用手機,同時知道他人駕車外出時,也盡量不要發(fā)送信息、撥打電話打攪其駕車。
?。ㄓ浾?呂嘉捷 陳鵬程 彭菲 通訊員 嬌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