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林彬彬 通訊員 湖法)沒有學籍怎么辦?花錢買呀!假如聽到這種說法,家長們可要注意了。近日,湖里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五起因花錢買學籍而引發(fā)的糾紛,這些學生和家長都是想通過這樣的途徑獲取學籍,但最終不僅學籍沒拿到,連交的錢也要不回來。
2020年,年僅16歲的小韓(化名)中考失利,未能順利考取普通高中。而后,他聽說廈門X藝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公司)可以辦理普高學籍,并提供相應學習培訓,三年后可以作為普高生參加高考。于是他聯(lián)系了X公司,支付了30000元“學籍費”,并簽署了一份《學籍服務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約定,X公司為小韓提供福建省高中學籍建檔服務,承諾在收到辦理材料及費用后一學年內為小韓提供福建省高中學籍,并提供在網(wǎng)查詢以資證明。
不久后,小韓就聽說,和他一樣找這家公司獲取學籍的學生中,有不少因為無法取得學籍,已經要求公司退款。小韓的父親得知這一情況后,多次與X公司交涉要求將小韓交納的“學籍費”予以退回,X公司均未處理。小韓催討未果,遂將X公司訴至法院。
湖里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韓與X公司之間的《學籍服務協(xié)議》已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依法應認定為無效,合同無效或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最終,法院判決X公司向小韓返還其已支付的“學籍費”30000元。
除小韓外,還有四名學生家長為了給孩子辦理普高學籍,依照協(xié)議向X公司支付的費用大都在5萬到6萬多元不等。這些學生和家長都是想通過這樣的途徑獲取學籍,但最終不僅學籍沒拿到,連交的錢也無法要回。
法官說,近年來,中高考管理各地都愈發(fā)嚴格,也愈發(fā)公開透明,教育主管部門對學生入學都有相應的政策。家長們應該更加理性對待升學、入學問題,從官方渠道獲取相關信息,或直接向相關部門咨詢,以防上當受騙,千萬不可“病急亂投醫(yī)”、心存僥幸,忽視規(guī)章制度,落入花錢“找關系”“買學位”等各種騙局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