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1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隨著手機的普及和網絡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成為“觸網”一族,而一些不法分子則看準了這些孩子缺乏社會經驗,容易輕信別人的特點,把虛假信息詐騙的黑手伸向了他們。近期,湖里法院發(fā)布了一起相關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本科畢業(yè),在公司擔任助理工程師。2019年6月至11月間,李某某通過互聯(lián)網發(fā)帖,編造有關系可以修改考試成績、消除處分等信息,并留下自己的QQ賬號以供聯(lián)系。有相關“需求”的在校生看到帖子后與他取得聯(lián)系,他再騙取對方信任,一旦對方付款成功,李某某就迅速把對方拉黑,銷聲匿跡。如果他的QQ號被舉報,就會再換一個新號繼續(xù)行騙。據統(tǒng)計,李某某前后共騙取19名高校生共計26000元,他所承諾的“服務”包括提前拿到試卷、修改考試成績、消除處分記錄、消除掛科記錄等等,這些高校生被騙少則500元,最多的被騙3800元。
法庭上,李某某表示,2018年自己上大學時也曾掛科,在網上搜索后發(fā)現有人可以幫忙修改成績。為此他向對方付了800元,沒想到之后再也聯(lián)系不上對方了。畢業(yè)后,他越想越生氣,想把被騙的錢也騙回來,結果一發(fā)不可收拾,越騙越多,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湖里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騙取在校學生錢款共計26000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某某如實供述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可從輕處罰;其能退出全部違法所得,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湖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