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天鳴槍】
趁歹徒被嚇愣 鬧市解救被劫持人質(zhì)
今年3月22日下午,集美樂海路麥當勞門前發(fā)生一起劫持案件,男子王某將前妻的侄兒劫持在懷中,右手持一把圓珠筆頂住孩子的脖子,要求前妻返還他此前出的彩禮錢。
僑英派出所民警到場后勸說王某,但遭到對方的抵抗,勸導無效后,民警掏出手槍,朝天鳴槍示警。槍聲響起后,王某愣了一下,同時也松開了圓珠筆。民警利用這個時間差,沖上去就將王某摁倒在地,孩子被解救下來。
記者注意到,這起警情發(fā)生在中午,又是人流量大的場所,民警的果斷開槍為救援贏得了時間,而且還沒有造成人質(zhì)受傷,可謂非常成功。
【打沖關賊】
三個偷鴨賊駕車逃跑 一槍撂倒倆
2010年1月26日,同安蓮花派出所民警施志剛接到報警,在蓮花蔡厝鎮(zhèn)發(fā)現(xiàn)三個偷鴨賊,施志剛趕到現(xiàn)場后正好和駕車逃跑的小偷狹路相逢。
施志剛用高音喇叭喊話要求對方下車,對方不聽并闖關。警車遂追上去在小車前方100米處橫著停下,準備逼停對方。施志剛掏出手槍,并朝天開槍示警。
施志剛再次要求車上的人下車,就在他快靠近車子時,小車又突然啟動,當小車駛過他身邊后,施志剛朝小車再次射擊。槍聲響過,小車左前胎爆胎停下,車內(nèi)三人都有受傷。而施志剛的那發(fā)子彈,先打中后座上男子王某的右手臂,貫穿后再射中前面副駕駛座上男子洪某的頭部。
同安檢察機關迅速介入調(diào)查,他們認定嫌疑人沖關時,已經(jīng)對執(zhí)法人員產(chǎn)生了非常嚴重的人身威脅,施志剛的開槍行為符合相關規(guī)定,而且還很必要和及時。
時任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盧士鋼也迅速做出批示,稱贊施志剛責任心強,處置果斷,該出手時就出手,打出了聲威,極大地震懾了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