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大常委會昨任免一批干部
●因工作變動,免去林文生副市長職務
●鄭云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免去副市長職務
臺海網(wǎng)9月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駱余民)昨日下午,廈門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閉會,會議對一批市政府組成人員、審判員、檢察人員等進行任免。
杜明聰因到退休年齡,請求辭去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根據(jù)地方組織法的規(guī)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杜明聰辭去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其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并報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因工作需要,會議經(jīng)表決決定任命黃強、盧江(女、掛職)為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同時,因工作變動,決定免去林文生的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決定免去鄭云峰的市政府副市長職務,思明區(qū)人大常委會同時罷免其市人大代表職務。因犯非法轉(zhuǎn)讓土地使用權(quán)罪,翔安區(qū)人大常委會罷免蔡輝勝市人大代表職務?,F(xiàn)在,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308名。
會議經(jīng)表決,還任免了一批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
任命洪志堅、李子青、廖惠敏(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李樺(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
任命陳朝陽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職務。
任命顏映紅(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
任命江偉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任命葉炳坤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副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黃冬陽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劉友國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劉新平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蔡澤寰、賴華平、洪德琨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還批準林育清辭去廈門市湖里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任命其為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批準吳華峰辭去廈門市集美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批準林建木辭去廈門市同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任命其為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此外,市人大常委會還免去黃獻偉、彭明武、鄭祥發(fā)的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