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26日訊 據廈門廣電網報道,近日,廈門市法制局發(fā)布《廈門經濟特區(qū)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草案,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根據草案,食品生產經營者如果故意在我市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性管理平臺上傳虛假信息,或將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
根據草案,我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實行目錄管理。列入目錄的生產者和經營者,如果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養(yǎng)殖、生產、加工、貯存、運輸和銷售目錄產品,除按照國家、省規(guī)定應當上傳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統(tǒng)的以外,應當在追溯信息生成后24小時內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傳至追溯平臺,取得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碼。
草案還提出,消費者有權通過追溯平臺或者其他便捷的方式,查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生產經營者應當對上傳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得上傳虛假信息。納入目錄的生產經營者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傳,且經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將面臨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納入目錄的生產經營者故意上傳虛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2月23日前,就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