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來層出不窮。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zhèn)的陳女士表示,她的孩子拿她的手機玩游戲,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花出去了4萬多塊錢。
據(jù)福建電視臺《幫幫團》欄目報道,陳女士說,“8月9號九點的時候,手機一下子收到5條游戲的消費記錄。當時就看了一下支付寶,是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扣取了。”她發(fā)現(xiàn)孩子游戲充值了4萬多元后,馬上打了游戲客服電話,要求退款?!?nbsp;
歡太科技客服人員回應稱,“核實到賬號實名的是成年人,而且支付每一筆都是輸入密碼完成支付的,游戲道具也已經發(fā)放到賬。充值記錄也無法判斷到當時是否是未成年充值消費。所以目前沒能申請到退款。”之后,陳女士反饋了事情最新進展:“我這幾天跟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一直在打電話,然后他跟我說可以退一半,但我沒有同意,我要求是退全款。但是他當時沒有同意,如果對方還是堅持退一半的話,我將會進一步采取別的維權方式。”
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為NearMe軟件商店(OPPO軟件商店)運營公司。OPPO軟件商店是一個第三方軟件下載商店,主要適用于OPPO品牌手機,可提供Android系統(tǒng)的日常應用軟件、游戲等APP產品。據(jù)財經網(wǎng)報道,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為OPPO游戲中心的運營者。歐普拉斯企業(yè)管理咨詢(重慶)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90%。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fā)〔2020〕17號)。其第一項關于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jiān)護人同意,參與網(wǎng)絡付費游戲或者網(wǎng)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jiān)護人請求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guī)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guī)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來源:福建電視臺《幫幫團》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