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沛
對方只是向男子借了1300元錢,沒有按時歸還,男子就撥打報警電話謊稱對方偷了自己的錢和手機。近日,新陽派出所查證一起謊報案情,報警男子已被海滄警方依法拘留。(7月22日臺海網(wǎng))
作為債權(quán)人,維權(quán)的方式有很多,但要記得一點,就是要遵循守法的原則。
遺憾的是,總有一些人“不走尋常路”,而這位更是“另辟蹊徑”,想通過謊報警情來解決問題。他之所以要如此做,顯然是耍了一個小聰明,想要向警方“借力”。他一定是覺得,一千多塊的經(jīng)濟(jì)糾紛一旦成為“盜竊案”,警方就會倍加重視。這位“聰明人”卻忽視了一個最基本的常識:討還欠債應(yīng)該合理合法,而報假警則是違法行為,會付出代價。
所謂聰明反被聰明誤,善于借力來解決問題是聰明人常用的方法,適當(dāng)?shù)?ldquo;借力”警方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在這個過程中突破誠信守法的底線,最后吃虧的必然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