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名懷孕32周的孕婦在與丈夫散步期間,被一只未拴繩子的法國斗牛犬飛撲。丈夫保護妻子踢了犬只,后與狗主人發(fā)生糾紛,孕婦被狗主人毆打,被送往醫(yī)院。據了解,狗主人系一名有300萬粉絲的網紅,參與糾紛的還有網紅的母親。警方9月11日凌晨通報,涉事網紅陳某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已基本查清,其母施某華因涉嫌阻礙執(zhí)行職務已被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楊某正在醫(yī)院治療,傷情程度尚需醫(yī)院進一步診斷確定。
網紅尋釁滋事、故意傷人,類似事件并不是第一次發(fā)生。而這一次,由于涉及“惡人先動手”“毆打孕婦”等一系列惡劣情形,其所為激起了輿論公憤。事已至此,許多人不禁要追問,涉事女主Saya如此囂張暴戾的做派,是否與其網紅身份有著某種關聯(lián)?擁有300萬粉絲的所謂“時尚紅人”,生活中為何會是這般不堪?
很多時候,網紅所兜售的那種虛擬的網絡人格,終究經不起線下的校驗,人設的崩塌與分裂,只是一瞬之間的事情。
到底什么是網紅?也許可以定義為是“野生的明星”“爆紅的草根”。她們的崛起,更多是自我包裝、自我炒作的結果,完完全全屬于“自己改變命運”的一群人。這一群體的走紅和成名的路徑,有區(qū)別于傳統(tǒng)娛樂工業(yè)所生產出的明星。后者的背后有著一整套完整的產業(yè)鏈,有著經紀團隊的引導、有著商業(yè)合同的羈絆,更受制于一個成熟行業(yè)的各種行為規(guī)范。從某種意義上說,某些網紅有著明星的人氣,卻沒有明星的約束,這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他們行事乖張的原因。
如果說傳統(tǒng)明星是面向公眾的,那么網紅則是面向粉絲的。網紅是特定“小圈子”里的教主,“教主效應”意味著粉絲往往是非理性的認同和追捧。長久置之于這種氛圍下,個別網紅內心膨脹、言行囂張,并不奇怪。對于一些網紅來說,名和利來得太容易,她們活在粉絲營造的“舒適區(qū)”里接受供養(yǎng),難免會放大嬌蠻氣,甚而將“優(yōu)越感”帶到線下。
通常而言,網紅都是線上人氣爆棚,線下泯然眾人,這也不同于傳統(tǒng)明星時刻活在聚光燈下的生活。然而,也正是這種“便利性”,使得某些網紅一旦遇事更是戾氣爆發(fā)、原形畢露。Saya毆打孕婦,肯定沒有料到自己會被人肉、會被圍攻。但是,在一個網絡無比發(fā)達的時代,又有多少人可以既享有網絡紅利又免于網絡監(jiān)督呢?對于網紅來說,若是缺乏自覺自律動輒“放飛自我”,那么名與利,注定來得快去得更快。
毆打孕婦的Saya,在微博上遭遇了口誅筆伐,其名下的網店也陷入了巨大麻煩。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無論是網紅還是普通人,都該將基本的法律和道德作為自身底線,如若不然,作惡的網紅,付出的代價只怕會更多更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