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已上交起訴書
據稱,由施政樂為代表的華潤電力6位港籍小股東已于7月初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許可其代表華潤電力公司起訴該公司周俊卿等20位董事。目前該申請已經立案,并將于8月5日開庭。小股東目前已上交起訴書。一旦申請獲批,就將啟動訴訟程序。
“這20名董事包括三屆董事會成員,其中有宋林,宋林在收購交易發(fā)生時任華潤電力董事長?!本S權案代理律師陳若劍表示。
在小股東看來,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yè)焦煤化集團10個單位的資產存在嚴重高估,其中兩個礦的探礦權勘察許可證失效;且其中一個出讓價款還未繳清。而華潤集團卻為此支付了41億元。
小股東認為,華潤電力在明知上述交易存在重大法律問題的情況下,分批、多次、持續(xù)支付了金業(yè)集團上百億元人民幣。因此,華潤電力董事違反了其對公司的誠信義務,以及勤勉盡職等多種應有職責和義務,致使華潤電力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施政樂為代表的6位股東要求追究華潤電力董事的相關法律責任,他們在訴訟的申請中提出,其目的并非要求集團作出賠償,只希望能撤銷交易。
華潤電力否認收購存問題
針對上述收購事項,華潤電力昨日在官網發(fā)布澄清公告說,收購金業(yè)價格較低,并無問題。
該公告稱,2010年收購金業(yè)資產的主體是太原華潤,華潤電力持股49%,屬于聯(lián)營公司而非附屬公司,因此并未披露詳細收購情況。
此外,太原華潤就山西煤礦及相關資產向金業(yè)集團支付的代價,是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代價實際上低于總評估值。
17日上午,新京報記者曾致電華潤電力投資者熱線,詢問公司對舉報事件的反應,該公司員工稱,領導都在開會,無法回答相關問題。18日午間華潤電力發(fā)出一則公告稱,該公司董事會“并不知悉任何事宜或事態(tài)發(fā)展與,或可能與股價變動有關”。隨后記者未能再聯(lián)系到華潤電力人士。
17日,華潤電力母公司華潤集團也在其官網發(fā)布嚴正聲明,稱歡迎向公司及上級監(jiān)管機構提供有事實依據的舉報線索,但對一切詆毀、誹謗公司聲譽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