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教練作為“學(xué)車”道路上的引路人,本該以身作則牢記“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這一駕駛?cè)俗罨镜男袨闇蕜t,然而有駕校教練在明知自己飲酒的情況下,還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做了一回“反面教材”。近日,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福州高速公路支隊公布了這樣一起案例。

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cè)藬?shù)值超標
12月13日上午7時30分許,何某某駕駛教練車在福州機場高速福州東收費站被福州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查獲。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cè)撕文衬车臄?shù)值為56mg/100ml。經(jīng)詢問得知,何某某是一名駕校教練,前一天晚上與朋友聚會喝酒,睡了一覺之后感覺很清醒,抱著僥幸心理,沿途接上3名駕校學(xué)員,準備前往駕考場。據(jù)了解,何某某駕駛的教練車屬于營運機動車,最終,何某某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0元,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高速交警提醒,人醒不等于“酒醒”,酒精在人體內(nèi)代謝需要時間,根據(jù)喝酒的種類和酒精含量的不同,代謝時間也不相同,每個人的體質(zhì)也會影響酒精代謝速度。在這里提醒廣大駕駛?cè)?,飲酒后至少要間隔24小時再駕車,以免“隔夜酒”“隔餐酒”導(dǎo)致酒駕甚至醉駕。(N海都全媒體記者 林涓 文/圖)
來源:海峽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