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9月2日訊 據(jù)東南早報報道,昨日,泉州市物價局對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收費行為進行提醒,稱將加強秋季教育收費的監(jiān)管,組織開展教育收費重點抽查。12358價格舉報電話將24小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違反規(guī)定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依法嚴肅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物價局提醒各類學校、幼兒園收取學費、住宿費、保育教育費等教育收費要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制定或提高收費標準、提前收費或延長收費期限進行收費。嚴禁自立項目收費,對已明令禁止、變更的收費項目或收費標準,不得再按原項目、原標準進行收費。同時,嚴禁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收取與入學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教育基金、贊助費、建校費等費用。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費用必須遵循自愿原則、非營利原則。各類學校不得對課本以及列入評議公告的教輔材料超出政府指導價和規(guī)定的發(fā)行費用標準收取費用,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特別是評議公告目錄以外的教輔材料。各類學校、幼兒園應嚴格執(zhí)行陽光價費公示制度,凡未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