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wǎng)1月26日訊 (記者蘇瑋杰 通訊員陳公照 黃宜婷)“春節(jié)就要來了,沒想到我卻要在看守所里過年。早知今日,當時就不該貪杯??!”1月25日上午,德化人莊某在德化法院悔恨地低下頭。
當日,與莊某一同接受法律懲罰的,還有其他10個涉嫌危險駕駛罪的被告人。德化法院經(jīng)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分別對這11名被告人判處拘役一個月至兩個月十五日不等的刑罰,其中,有7名被告人被判處實刑,這就意味著,這7人將在看守所中度過這個難忘的春節(jié)。
2018年10月20日,被告人莊某無證酒后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德化龍潯嶺南路486號前路段時,撞到陳某停放在路邊的重型廂式貨車,造成被告人莊某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令人稱奇的是,事故發(fā)生后,莊某還躺在現(xiàn)場呼呼大睡,直至交警將其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鑒定時,莊某依然處于醉酒狀態(tài)。經(jīng)鑒定,案發(fā)時被告人莊某血樣中酒精濃度為201.15mg/100ml,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判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
法官提醒,年關將至,希望廣大司機朋友們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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