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臺江交通路附近的陳先生在網(wǎng)上發(fā)布了出租房子的信息。昨天中午,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稱要租他的房子,讓陳先生把銀行卡號發(fā)給他,他先匯2000元錢給陳先生當房租和押金。
陳先生覺得對方挺豪爽,房子還沒看就愿意租房,還先匯房租,就把自己的銀行卡號發(fā)給對方。沒過一會兒,陳先生的手機就收到一個驗證碼。這時,對方來電話讓陳先生把收到的驗證碼告訴給他,他才能匯款。陳先生就把驗證碼告訴了對方。就在陳先生等收款信息時,手機又接到了一個驗證碼。
對方又來電讓陳先生告知驗證碼,并稱剛才那個驗證碼失效,他要重新匯款,陳先生又把驗證碼告訴給對方。當陳先生等著對方的匯款短信時,收到了銀行卡的兩條消費短信,他卡內(nèi)少了3000多元。陳先生立即報警。
警方提醒市民,千萬不能將銀行卡號、身份證信息、手機收到的在線支付短信驗證碼提供給陌生人。
(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