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13日訊 據東南快報微信號報道,正所謂“有緣千里來相會”,來自新疆的男子吳某與連江女子林某于2014年2月通過江蘇衛(wèi)視“非誠勿擾”節(jié)目相識相戀。 吳某是一家航空公司機長,年收入近百萬元,而林某家庭經營黃金首飾,條件優(yōu)渥。

在熱戀半年后,吳某將188888.8元匯入林某父親賬戶,這筆數字“吉利”的大額款項到底是“彩禮”還是“紅包”?這一問題在這對有緣人分手后成為爭議的焦點,近日,吳某更是將此起訴至連江法院。 吳某認為,他與林某相識之初即是以結婚為目的,當女方要求給付彩禮時,他就兩天分四次轉賬這筆“吉利”數目的“彩禮”。所以,當戀愛關系終止,結婚成為不可能時,這筆款項應當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