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23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吳某某獨飲13瓶啤酒后,無證駕駛車輛上了高速公路,被民警查獲。日前,他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馬尾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4月8日凌晨,吳某某在倉山區(qū)一酒吧內獨自飲下13瓶每瓶容量為250毫升的啤酒后,獨自駕駛車輛返回租住處。4時30分,吳某某再次駕駛轎車從位于倉山的租住處出發(fā),途經螺洲大橋(出城方向),經過閩侯尚干林森大道,從蘭圃收費站進入高速公路往長樂漳港方向行駛。
5時42分,吳某某駕駛轎車途經機場高速公路漳港收費站出口繳費處時,被正在開展交通違法整治統(tǒng)一行動的民警當場查獲,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測試,他的測試值為204mg/100ml。經司法鑒定,他的全血樣檢出乙醇含量為191.63mg/100ml。
據(jù)悉,吳某某未取得相關駕駛機動車的資質、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駕駛、之前還曾經因為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同時具備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3個從重處罰情節(ji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