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舉行“帶職參選政治陋習,藍綠騎驢找馬辜負人民”記者會。指時力將提出“選罷法”修正,除競選連任外,禁止帶職參選,而原職位領(lǐng)到的選舉補助款也應繳回。對此,高雄市長韓國瑜回應表示“這個補助,是全臺一體適用”,網(wǎng)友亦指針對性提案太離譜。
徐永明指出,統(tǒng)計近3屆民選公職人員共有45人帶職參選,在原職位所得到的選舉補助款,2009年地方縣市長選舉合計有16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2010年參選“直轄市長”有300多萬元、2014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有2136多萬元、2018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有2445多萬元。
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提出增訂“選罷法”27條之1,無論是行政當局或地方公職人員,除競選連任外,“從登記為其他公職人員候選人之時起,視為辭職”;另外第43條也增列,若已領(lǐng)取選舉補助款的人員,登記當天若沒有辭職,補助款就必須繳回,盼能遏止帶職參選的陋習。時力指出,下會期若在9月初開議,會要求將本案徑付二讀,待總質(zhì)詢結(jié)束后,立即進入“院會”程序,10月中完成二、三讀,11月登記前是來得及修正的。
徐永明特別指“若韓國瑜2020可拿900萬票,一年時間市長、領(lǐng)導人選票補助款等至少3億元入口袋”,批“選舉的確可以發(fā)大財,但市政的品質(zhì)真的能兼顧嗎?”由于,這是針對韓國瑜提出修“法”,且擬趕在今年11月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參選登記前修“法”。網(wǎng)友不滿表示:“有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選舉權(quán)與被選舉權(quán)之嫌”、“時代力量的民代賺了多少?要不要先講一下”、“徐永明有本事出來選看看,不要眼紅、酸言酸語”、“蔡英文補助多少?快吐出來!”、“連補助款這種大家都有的,也要拿來黑?!”。
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