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1 招募“洋快遞”是否非法用工?
美國26歲小伙兒塞繆爾是北京大學留學生,去年八月來中國留學。感慨快遞送貨上門的便捷和感激快遞小哥,他看到招募“洋快遞”的信息后,立刻決定去體驗一把。
有網友看到塞繆爾等留學生送快遞后,提出質疑,認為他們未經申請和批準,在中國打工為非法用工。
對此,該公司回應稱,此次活動為招募而非招聘,也就是說外國快遞員與公司并非雇傭關系,他們送快遞也不會收取任何報酬。
“很多人是想體驗不一樣的生活,也有人是覺得春節(jié)期間代替別人干活有意義,想用不一樣的方式過中國年。”相關負責人稱,最初找“洋快遞”也是突然冒出來的想法,如今北京地區(qū)已招募到30余名外國“快遞員”。
該工作人員介紹,所有接受招募的快遞員都在公司登記了護照等身份證明,并承諾保證貨品安全。
2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yè)有何要求?
北京市京潤律師事務所韓驍介紹,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在中國留學、實習的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就業(yè)。而外國人在中國就業(yè),必須是職業(yè)簽證入境,且需要取得由公安部門簽發(fā)的工作類居留許可證件和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就業(yè)證。
此外,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
按相關規(guī)定,留學生取得的應是留學簽證,不得在中國就業(yè);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不得從事與該事由不相符的活動;未按規(guī)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的,屬于非法就業(yè)。
對未經批準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就業(yè)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并處限期出境。對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30余名外國人應征當快遞員 春節(jié)時義務送件)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2/03/c_12869685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