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周口市政府致函鄲淮公路的原建設單位---河南鄲淮公路建設有限公司,收回公路建設權(quán)。相關(guān)文件顯示,政府接管后,雙方共同委托評估機構(gòu),對完成工程量和投資評估,由財政和審計對報告復審,鎖定項目投資。政府和項目公司再簽訂回購協(xié)議。文件還明確,已完成工程量所產(chǎn)生的債務由原項目公司負責。
(原文標題:河南鄲淮公路爛尾調(diào)查一年未公布 副市長稱是秘密
原文網(wǎng)址:http://news.youth.cn/sh/201607/t20160726_834265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