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1月4日電 (索有為 潘玲娜 葉芳暉 )廣東省高級法院4日通報稱,該省佛山市南海區(qū)法院日前對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進行一審宣判,該案專門針對有過往購藥行為的中老年人實施有組織的連環(huán)騙術,其中廣州番禺區(qū)一位79歲的老太馮姨在長達一年的時間內多次受騙,被騙金額高達57萬余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4月起,劉某(另案處理)先后租用廣州市黃埔區(qū)、佛山市南海區(qū)的樓房作為詐騙犯罪窩點。劉某先后聘用包括柯某良等五名被告人在內的13人(其余八人另案處理),分工合作,以冒充中國中醫(yī)科學院等單位調查專員開展電話回訪的形式,編造幫被害人辦理醫(yī)療補貼、公證費等事由進行電話詐騙活動。涉案五名被告人中柯某良負責管理該團伙,郭某朋、柯某婷冒充電話調查員,秦某兵、鐘某榮冒充專家、教授等身份。該團伙共詐騙全國各地多名被害人,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2947619元。
據悉,該案中絕大部分的受害人是70歲以上的老年人,該團伙利用中老年人急于治療的求醫(yī)心理,專門針對有過往購藥行為的中老年人實施有組織的連環(huán)騙術,對受害人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傷害,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中,被告人柯某婷辯稱,不清楚詐騙的情況,只是聽從老板安排打電話問對方的身體狀況和基本信息,把能打得通的電話告訴主管,自己并沒有向對方推銷產品。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五名被告人并非都實際參與了該案所涉每一宗詐騙中每一名被害人的詐騙過程,但綜合全案證據,該團伙是在劉某統(tǒng)一領導下,統(tǒng)一學習下發(fā)的話術資料后,隨機、海量地撥打被害人的電話實施詐騙的,詐騙手法一致、配合緊密,且由劉某統(tǒng)一發(fā)放工資和提成。綜合考慮五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后,涉案的五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被判處四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處罰金。
法官分析稱,老年人因其防范意識不強、信息攝入較少、識別能力不高、需求感強烈,屬于詐騙犯罪的“高危”人群。本案的受害人中大部分屬有電視、報紙購物經歷的中老年人,部分藥品購買來源并不可靠,相關信息遭到了泄露。其中一名受害老人在拒絕繼續(xù)購買藥品后還遭到了威脅恐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