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某笑捐款事件”備受輿論關注,羅爾及涉事公司1日聯(lián)合向社會公開道歉。盡管公開道歉平復了部分網(wǎng)友的憤怒,然而這起牽動全國的網(wǎng)絡募捐事件所帶來的思考遠沒有結束。
如此募捐是否合規(guī)合法?
11月25日,羅爾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文章《羅一笑,你給我站住》,記述了面對罹患白血病而病危的女兒,一家人悲痛不已、堅強面對的感人故事。微信公眾號“P2P觀察”11月27日刊發(fā)文章《耶穌,請別讓我做你的敵人》,講述了羅爾及其女兒的遭遇,文章同時交代羅爾因所供職的雜志社??杖胂陆?、妻子長期沒有工作、父親曾得重病。該文章中,深圳市小銅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聲稱“轉發(fā)1次微信文章,公司即捐款1元錢,上限50萬元”。
兩篇微信文章迅速在網(wǎng)絡上傳播發(fā)酵,不少網(wǎng)友慷慨解囊。“我徹底被錢砸暈了頭。”羅爾說,“兩個公號贊賞都達到5萬元上限不能再打賞后,讀者又找到我的微信號,直接給我轉賬。微信官方后臺發(fā)現(xiàn)加我好友的人太多,且一加我就給我錢,不讓我再加好友了。”
羅爾表示,這次募捐是和深圳市小銅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創(chuàng)始人劉俠風等人共同商量的結果。“俠風整合我為笑笑寫的系列文章,在小銅人的公眾號P2P觀察里推送,讀者每轉發(fā)一次,小銅人給笑笑一塊錢,文章同時開設贊賞功能,贊賞金全部歸笑笑。他以這種方式幫助笑笑,我也有面子,就同意了。”羅爾說。
劉俠風在接受采訪時說:“我和朋友很早就想給他(羅爾)做,因為他沒錢,他需要幫助,而治療羅一笑的白血病需要花的錢是無底洞,他沒有接下來治療的錢。”
微信官方稱,由于《羅一笑,你給我站住》一文中并沒有提出募捐需求,只是用戶自發(fā)贊賞,因此認為不存在違規(guī)行為,平臺當時就沒有處理文章和賬號本身。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馬劍銀認為,小銅人公司的“轉發(fā)1次微信文章,公司即捐款1元錢,上限50萬元”,從法律性質上看屬于“附條件的贈與行為”,法律上并未禁止,但利用這一事件形成事實上的“漲粉”,的確有營銷之嫌。至于微信文章的“打賞”,是否屬于事實上的“募捐行為”,在現(xiàn)行法律中還比較模糊,不能直接認定這是募捐,畢竟很多“打賞者”確實是因為文章而打賞的。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授楊思斌告訴記者:“個人求助是在有限的空間內(nèi)進行的私人行為,但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公眾號轉發(fā)就帶有了公共性,小銅人P2P公司并非慈善組織,本身沒有公開募捐資格,所以該公司的行為是否屬于‘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要由執(zhí)法部門來認定。”
“募捐”信息該如何公布?
30日,輿論轉向質疑羅爾和小銅人公司。有網(wǎng)友指出,“募捐”文章只字不提羅爾擁有3套房和1輛車,也不提醫(yī)院的治療費用并沒有那么大,小銅人公司存在借病營銷的嫌疑。這些關鍵信息在文章里被忽略,引發(fā)不少網(wǎng)友稱“太受傷,愛心捐贈演變成了愛心傷害”。
羅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擁有3套房1輛車的事實,他說:“2002年在深圳買了一套房。2014年-2015年,分別在東莞買了兩套房,但房子是由甲方經(jīng)營,五年后交房,現(xiàn)在只能收租,無法交易,每月可以收到租金5249元,但每個月需要還房貸5200元。2007年買的一輛別克,目前近乎報廢,價值不足一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