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2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海法/文 楊希/漫畫) 面對長輩催婚的壓力,這對年輕人竟玩起了假結婚的套路,不料最后卻因彩禮糾紛鬧到了法庭。近日,海滄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于2月1日正式施行,假結婚能不能適用彩禮新規(guī)?“形婚”的彩禮能退嗎?讓我們來看看,法院是怎么處理這起案件的。
長輩催婚,兩人合意“形婚”
歐某與曾某于2020年年底通過網聊認識。因雙方均苦惱于長輩的催婚壓力,兩人便合意“形婚”:只有形式沒有實質內容的互助婚姻,雖然領證,但雙方人格和生理保持獨立,不承擔家庭責任,不履行婚姻義務。
為了讓長輩相信,兩人開始協(xié)商結婚事宜,甚至女方都搬到男方家中居住。不過,兩人仍然各住一間,也沒有發(fā)生關系。
在此過程中,男方購買了價值6520元的黃金手鏈送給女方,又先后轉賬給女方三筆結婚禮金合計148000元。后來,男方又再次轉給女方4000元用于購買結婚戒指,最后還依女方家鄉(xiāng)的婚嫁習俗轉給了女方親戚紅包2000元。
女方退還彩禮,男方撤訴
由于雙方沒有感情基礎,“假結婚”的套路自然也不能一直演下去。由于女方遲遲不配合領證,并在外面租房打算從男方家里搬出去,雙方開始爆發(fā)爭吵,沒過多久就不歡而散。
婚沒結成,男方開始找女方催討所謂的“彩禮”。女方雖同意退還,卻始終推脫還款。
催討無果之后,男方一紙訴狀將女方訴至法院。
雖然雙方關于“形婚”的約定違反公序良俗,但涉及彩禮部分可以參照今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據(jù)此,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對彩禮的數(shù)額進行核對確認,女方如數(shù)退還后,男方撤訴結案。
法官說法
真結婚假結婚都適用彩禮新規(guī)
法官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規(guī)定:“以婚姻為目的依據(jù)習俗給付彩禮后,因要求返回產生的糾紛,適用本規(guī)定。”不管是真結婚還是假結婚,“以婚姻為目的依據(jù)習俗給付彩禮”都可以適用該規(guī)定。
近年來,部分年輕人為了應付長輩的催婚壓力,選擇“形婚”。“形婚”雙方缺乏感情基礎,都是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而結合,極易出現(xiàn)各種問題,造成財產和人身損失。年輕人要建立正確的婚戀觀,長輩也應充分尊重年輕人的想法,鼓勵而非逼迫子女盡早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