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9月1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同法宣/文 陶小莫/漫畫)在支付寶上打電子“借條”,能當證據(jù)嗎?廈門一位大學生用支付寶借錢給同學,也沒讓同學寫書面借條,結果遭到賴賬。
近日,同安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大學生之間的借貸糾紛。特殊的是,這起案件涉及的借款全部通過支付寶轉賬完成,就連“借條”都是在網上打的,可以說是“無紙化交易”。
支付寶上打借條 到期之后遭賴賬
小張和小葉都是“95后”,他們都是廈門一家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同學。2015年11月,小葉以“急需用錢”為由,先后向小張借款6次,一共借走4550元,全部通過支付寶轉賬完成。
不過,借錢時小葉當場并沒有寫借條。同年12月22日,小張到小葉宿舍要求還款,小葉當場用支付寶的“借條”功能給小張補了一張借條,確認向小張借款4550元的事實,并約定了還款日,借款用途還寫了一句俏皮話,“江湖救急,周轉周轉”。
然而,過了還款日,小葉卻想賴賬了。小張多次向小葉催討,甚至向學校輔導員反映此事,請輔導員介入幫忙調解。輔導員也曾為此給小葉的父母打過電話,還跟小葉聊過微信,小葉承認欠錢,但卻一直拒不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