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漫畫當網(wǎng)紅,玩直播,賺大錢。如今,很多人用手機直播自己的生活點滴,甚至當起“網(wǎng)紅主播”。但是,像網(wǎng)紅主播這樣看似高薪自由的職業(yè),一不小心也可能吃官司。
近日,網(wǎng)紅主播小紅(化名)就被廈門東家告上法庭,遭索賠30萬元。據(jù)東家起訴,該女孩被聘為網(wǎng)絡直播的主播,簽了三年的合同,做了一個月就“跑了”。為此,東家一怒之下起訴索賠違約金。
25歲農村姑娘成了網(wǎng)紅主播
此次被起訴的網(wǎng)紅女主播小紅今年25歲,她家在安徽省一個農村,受邀到廈門市一家科技公司當網(wǎng)絡主播。
據(jù)悉,從去年3月起,小紅就在該科技公司的視頻播放平臺上,通過視頻直播方式,收取觀眾虛擬貨幣和禮物,同時,她還從公司處獲得相應報酬。
2016年4月21日,雙方簽訂《經紀合同》,合同約定,小紅委托該公司作為其全權經紀代理人,負責全面處理她的演藝經紀事業(yè),合同期為三年。
合同還約定了違約責任,如果小紅提前解除合同,就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已履行合約期內被告每月收入乘以合同剩余月數(shù)的總金額),并賠償公司一切經濟損失。
合同簽訂后,該公司當月就向小紅支付2016年3月報酬8731元。但是,簽約不到一個月后,小紅就單方向公司確認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