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12月2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 通訊員 李劍婷)只需60元,就可享受為期一年的職工醫(yī)療互助保障,包含重大疾病補助、職工住院自付費用補助、職工亡故慰問金、事故致殘補助、一般住院補助等。
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總工會獲悉,第十四期職工醫(yī)療互助保障新辦法出臺,自2019年1月1日起實行。與往年相比,新辦法有不少變化。
變化1 保障費用統一60元
此前,職工醫(yī)療互助保障的保障費用分為60元和36元兩種。
新辦法的保障費用統一為60元,取消原36元的保障計劃。新辦法中,每人限交一份保障費,享受一份保障責任。
變化2 新增“職工住院自付費用補助”
新辦法新增“職工住院自付費用補助”,取消原辦法中的“單病種醫(yī)療費用補助”和“單次住院醫(yī)療費用補助”。新辦法在補助的計算方式上更加簡單,保障范圍也更加廣泛。
新辦法實行后,只要是職工本人的住院收費專用票據,其“個人自付”欄金額扣除超出普通住院床位費用的部分,均可按20%的比例予以“職工住院自付費用補助”,最高補助金額200000元。未經醫(yī)保機構結算的全自費不在保障范疇。
變化3 新增“職工亡故慰問金”
新辦法新增“職工亡故慰問金”,取消原辦法中的“直系親屬亡故安撫金”,對職工的保障力度更大。
參保職工在保障期內身故的,給予一次性“職工亡故慰問金”5000元。
變化4 “事故致殘補助”統一標準
新辦法對意外事故致殘補助辦法進行了完善。新辦法出臺后,職工因工傷或意外事故致殘,只要經鑒定達到相應等級,都可給予一次性“事故致殘補助”5000元。補助時間以相關權威機構出具的傷殘等級報告時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