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德匯罰〔2021〕16號)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存在“未按照規(guī)定報送統(tǒng)計報表;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事實。
國家外匯管理局德州市中心支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八條第(五)項,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處6萬元罰款。
相關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窗凑找?guī)定進行國際收支統(tǒng)計申報的;
?。ǘ┪窗凑找?guī)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tǒng)計報表等資料的;
?。ㄈ┪窗凑找?guī)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ㄋ模┻`反外匯賬戶管理規(guī)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guī)定的;
?。┚芙^、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以下為原文:

(來源: 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