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財政部、民航局發(fā)布《關于階段性實施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國內運輸航空公司經(jīng)營的國內客運航班實施階段性財政補貼。
《通知》明確財政補貼啟動條件。原則上當每周內日均國內客運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保持安全運行最低飛行航班數(shù))時,啟動財政補貼。
《通知》規(guī)定,國內運輸航空公司執(zhí)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內客運航班,納入資金支持范圍。一是國內客運航班,不含港澳臺航班、承擔重大緊急運輸任務的航班、調機、公務機等。二是實際運行的每周內日均國內客運航班量未超過保持安全運行最低飛行航班數(shù)。經(jīng)停航班按每條航段起飛港分別核算。三是每周每條航段平均客座率未超過75%。多家運輸航空公司共飛同一航段,按各公司該航段周平均客座率計算。四是航班實際收入無法覆蓋變動成本。
《通知》表示,對國內客運航班實際收入扣減變動成本后的虧損額給予補貼。設定最高虧損額補貼標準上限為每小時2.4萬元。政策實施期限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
(記者 包興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