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釋紅利
鐘泰福(武平縣萬安鎮(zhèn)捷文村黨支部書記):
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讓百姓的腰包鼓起來。2001年12月30日,第一本標注著“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使用權歸林農自己所有”的新式林權證,就是在捷文村發(fā)給林農的,捷文村也被稱作全國林改策源地。從林改開始,村民開始走上富路。
我當上村支書后,帶領102戶村民成立合作社,取名為“綠富”,瞄準林下經濟做文章,發(fā)展闊葉樹育苗、養(yǎng)蜂、種花、栽中草藥等等。每個項目經過驗收后,都會有各級政府的多種扶持與補貼。目前,捷文村拿到林下經濟項目補助累計已超過100萬元,5個自然村因此全部修通了竹山便道30多公里,由此僅運輸竹子成本就能下降八成。去年村里人均收入9680元,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嚴金靜(省林業(yè)廳副廳長):
15年前,我在武平縣擔任縣委書記一職。當時,武平率先開展林改。“林改的方向是對的,關鍵是要腳踏實地向前推進,讓老百姓真正受益!”習總書記的囑托,我始終銘記在心。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從“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到大力發(fā)展林下經濟,引導農民從單純利用林木資源向綜合利用林地資源、生態(tài)資源和景觀資源轉變,許許多多林農由此走上“不砍樹也致富”的發(fā)展之路。百姓的獲得感,是實實在在的。
改革只有進行時。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正在向縱深推進,新的問題要用改革來破解。只有從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fā),將改革進行到底,才能鞏固和發(fā)展改革成果,釋放改革紅利,讓人民群眾真正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