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4月30日電 福建省檢察院30日披露了今年以來刑事檢察主要辦案數據,今年1至3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4553人,同比下降38.7%。不批準和不予決定逮捕1030人,同比下降40.4%,不捕率18.5%,同比下降0.4個百分點。
在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方面,截至3月底,全省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準和決定逮捕138人,占審結人數的87.9%。對移送審查起訴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審結74人,占需辦理案件的67.3%,其中,決定起訴72人,占審結數的97.3%。
從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14個罪名,其中詐騙罪占比最大,批捕95人,占批準和決定逮捕總人數的68.8%;起訴35人,占決定起訴總人數的48.6%。 (文/鄭江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