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17日訊 據(jù)福建日報報道 近日,省防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有關(guān)規(guī)定,通報了2022年我省9個重要城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的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和三大江堤、四大海堤、22座大型水庫及23座防洪重點中型水庫的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重要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三大江堤、四大海堤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大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防洪重點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省防指在通報中要求,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強臺、搶大險、救大災(zāi),從最不利情況出發(f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強化措施落實,全力組織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各項工作。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記者 何祖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