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7日訊 據中新網報道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6日通報,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qū)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非法拘禁罪對南平“11·20”特大非法傳銷案69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經查,犯罪嫌疑人楊某等人掛名“天津天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銷團隊”組成傳銷團伙。該團伙組織嚴密,實行半軍事化管理,配發(fā)完整的傳銷作案手冊并對成員日常行為進行統一規(guī)范,團伙成員以電話、聊天軟件詐騙親友錢財,或通過介紹工作、網絡交友等方式,從全國各地欺騙被害人來到南平。待被害人到達延平后,團伙成員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并以恐嚇、威脅、體罰等手段,強制被害人學習傳銷理論。該傳銷團伙并無任何實際產品,僅靠騙、搶被害人財物并按傳銷團伙規(guī)定的返還比例獲取利益。截至案發(fā),該團伙14個傳銷窩點共百余名涉案人員被查。
南平市延平區(qū)檢察院高度重視此案偵辦工作,針對此案特殊性,及時抽調10名業(yè)務骨干成立專案組進行提前介入,及時引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近日,延平區(qū)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準逮捕楊某等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準逮捕另外65人。
目前,批準逮捕的69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機關繼續(xù)偵查。(記者 龍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