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25日訊 據湄洲日報報道 23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去年莆田市有23名駕駛員被裁決終生禁駕。
這23名駕駛員在莆田嚴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guī),被裁決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中18人因發(fā)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被終生禁駕,另5人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市交警支隊車管大隊民警表示,一旦被終生禁駕,意味著當事人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對于這些被終生禁駕的駕駛人,交警部門會對其履行注銷駕駛證的程序,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對這部分終生禁駕駕駛人錄入公安交通管理應用平臺,之后他們在全國任何一個地方都不得重新申領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