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2日訊 據海峽導報報道,楊某(晉江人,26歲,住在石獅祥芝鎮(zhèn)),在家待業(yè),聽說網上用某寶可以套現賺取10%的手續(xù)費,楊某躍躍欲試,2017年4月26日中午,楊某通過聯系到一個需要套現的好友“我的人生態(tài)度”,該號第一次通過掃圖方式套現399元,而楊某只需轉給“我的人生態(tài)度”370元,從中賺取了29元。
一轉手就賺了29元,楊某放松了對好友“我的人生態(tài)度”的警惕心。當天下午,“我的人生態(tài)度”再次聯系楊某,分別刷了三張某寶訂單,總共接近6000元,楊某沒有細想,就轉了5500元給“我的人生態(tài)度”。
直到晚上,楊某沒有收到6000元時才發(fā)現,原來“我的人生態(tài)度”刷的訂單并沒有付款,屬于無效訂單,于是楊某急忙聯系“我的人生態(tài)度”,但對方已經將其拉黑,打電話也關機,楊某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急忙撥打110報警,祥芝派出所民警對案件進行偵查。
警方提示:與信用卡套現會在銀行留下不良信用記錄一樣,參與網上平臺信用套現也會影響自身的網絡征信記錄。任何形式的網上“套現”,都會對用戶以后的網上消費、網上金融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得不償失。
利用網上平臺信用套現,表面看起來是鉆了空子,實際上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如果賣家不兌現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并且套現的錢終需歸還,如果無力償還就和信用卡透支一樣構成了違法行為,需要負擔法律責任;而不法商家通過多種渠道散布大量不正當業(yè)務,由于交易的匿名性,通過網絡套現也潛伏著巨大的欺詐風險,一旦遭遇詐騙,追回損失并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