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2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去年3月底晉江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成立,7月升級為晉江市訴調對接中心,作為當?shù)囟嘣m紛解決服務平臺。截至昨日,中心受理案件5522件,調解結案3878件,調解率70.23%。而2016年,全院民商事案件結案14373件,調撤5585件,調撤率僅為38.86%。
“在立案前大力開展社會矛盾的源頭化解,選擇既合法合理又符合當事人利益的糾紛解決途徑,更能有效化解矛盾沖突。”該院副院長、市訴調對接中心辦公室主任曾曉軍說,通過中心“司法門診”有效診治,將一些“小病”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也從根本上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目的。
為此,中心引入司法行政、仲裁、行業(yè)協(xié)會、保險等機構設立人民、商事、行業(yè)、仲裁、行政、陪審員等調解工作室和行政銜接工作室等。“這讓走進法院的不同當事人可按需問診。”該院具體負責訴調對接中心工作的立案庭副庭長林榮宗說,中心推行團隊運作,確保專人分流、專職調解、專業(yè)引導。
設置繁簡分流引導員及訴調對接督導員。先有引導員對擬訴訟案件篩查評估,引導訴前調解;再由督導員根據調解員的專長和工作量分配調解案件,并全程跟蹤進度,防止久調不決,督促調解未果案件及時轉入訴訟程序“住院治療”。
組建專職調解隊伍。抽調多名具有調解工作經驗和技巧、熟悉本地情況的資深法官及熟悉審判輔助業(yè)務的法官助理、書記員充實司法調解室;在各類調解室、工作室入駐專職調解員,服從中心統(tǒng)一分案,受理訴前委派調解和立案后委托調解案件。
設立專職法官。對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案件審查確認,依法賦予協(xié)議強制執(zhí)行力,并負責指導其他入駐中心的工作室的調解工作。
此外,為解除當事人訴前調解的后顧之憂,防止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轉移財產逃避債務,促使被申請人主動選擇訴前調解,中心加大訴前財產保全申請的受理,提高訴前財產保全的辦理效率。
同時,發(fā)揮速裁的“急診”快審快結功能,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但無法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案件,直接由中心的法官適用速裁程序及時作出裁決;對雙方當事人均到場的但調解不成的,徑直轉入速裁程序,實現(xiàn)訴調無縫對接。中心運行以來,晉江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平均審結天數(shù)由原來的109天縮至55天。
“打造訴調對接機制,實現(xiàn)‘小病小治,急病急治,大病專治’,有效實現(xiàn)案件繁簡分流,不僅節(jié)約司法資源,緩解訴訟壓力,也減輕群眾訴累,以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較好的辦案結果。”晉江法院院長陳水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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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晉江:有矛盾沖突,先到“司法門診”求醫(yī)問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