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某酒駕釀事故負全責,事故中的傷者馬某準備提起訴訟索賠,但雙方對賠償方案爭議很大。近日,晉江市人民法院交通審判團隊與晉江市交警大隊、晉江市道路交通事故調處中心通過訴前鑒定和訴前調解有機結合,有效化解這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今年7月,岑某酒后駕駛小轎車,與馬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造成馬某受傷、兩車受損。經交警部門認定,岑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馬某住院治療,后到晉江市人民法院準備提起訴訟,對其傷情可能造成的傷殘等級、誤工期、護理期等提出相應訴訟主張,但沒有委托鑒定。岑某對馬某的主張持有疑義,加上他是酒駕發(fā)生事故,要自己承擔損失,保險不賠。因此,雙方對賠償方案爭議很大,矛盾沖突激烈。
本案中,鑒定意見是解決爭議的突破口,而雙方反應激烈,交警部門也高度重視。因此,承辦法官與交警部門攜手,耐心向岑某、馬某進行釋法說理,解釋說明訴前鑒定的重要性,引導雙方及時申請訴前鑒定。9月份,鑒定機構出具了馬某的傷情鑒定意見,法院與交警部門第一時間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經過耐心勸導、釋法說理,雙方達成調解賠償協(xié)議,岑某當即支付部分賠償款,并承諾剩余款項分期履行,雙方矛盾得到化解。
法官介紹,“法(院)、(交)警”聯(lián)合,搭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化解一體化工作平臺,既加快了事故處理速度,又從源頭上化解了糾紛,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
【法條鏈接】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2.關于飲酒駕駛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的免責條款中一般有明確規(guī)定,如:“對于因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造成的車輛受損、人員傷亡、車輛被盜,商業(yè)車險均不予以賠付。”(記者 吳水保 通訊員 尤燕玲)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