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日訊 據福州晚報報道,記者昨日獲悉,今年倉山區(qū)將加大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力度,要求培訓機構必須購買兩種保險,建立黑白名單公示制度、異常辦學名單制度,實施聯合懲戒、強制退出機制。
倉山區(qū)教育局要求培訓機構應購買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校方無過失責任保險,并把這項工作納入年檢的重要指標中,擬作為培訓機構2019年年檢“一票否決”項。培訓機構年檢結果將在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
倉山全區(qū)的教育培訓機構都要簽訂誠信辦學承諾書,向社會及家長承諾提供誠信、安全、規(guī)范的辦學環(huán)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