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5月6日訊 據福州新聞網報道 “謝謝你們!”市民許女士感激得向民警連連道謝。因為自己疏忽大意,3歲的孫子竟自行離開小區(qū),不慎走失;幸得熱心群眾報警,民警暖心救助,得以接回孫子。
5日17時許,福州市公安局對湖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倉山區(qū)首山路附近撿到一小男孩。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只見一名大約兩、三周歲的小男孩,上穿紅色衣服,下穿藍色牛仔褲,穿著整齊,不像遭遺棄的小孩。
報警的熱心群眾告訴民警,當時自己見小孩一個人在路上走,問小孩父母在哪里,小孩一直不回答,于是就報警了。民警將小孩接回派出所后,深怕小孩肚子餓,買來牛奶、香蕉、面包等食物,一邊照顧小孩,一邊積極尋找小孩父母。
民警在微信朋友圈上發(fā)布信息,希望借助廣大群眾的力量找到家長,同時通過查找監(jiān)控尋找小孩子的軌跡。通過監(jiān)控視頻,民警發(fā)現小孩是從牛眠山巷附近一直走到首山路,但具體從哪個小區(qū)出來,監(jiān)控中無法查到。為了讓小孩子早點回到父母的懷抱,民警迅速趕往牛眠山巷挨家挨戶詢問。十余分鐘后,萬安新村的保安稱小孩是小區(qū)一住戶的,民警在保安的帶領下,迅速到小區(qū)內尋找該住戶許女士。
原來,小男孩姓桂,才三周歲,許女士是他的奶奶。小男孩父母離異,與他七歲的姐姐跟許女士一起住。當天下午,許女士帶小男孩在小區(qū)玩,到了煮晚飯時間,小男孩卻不想回家,急于煮飯的許女士,竟將小孩留在小區(qū)內,自己回家煮飯。小男孩玩著玩著就走出小區(qū),來到首山路。
民警在核查完身份后,將孩子交回其手中,并囑咐日常要加強看護,以免孩子再次走失或發(fā)生意外。民警同時也提示:家長再忙也要看好孩子,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管護,孩子的安全重于一切;要教育好孩子在找不到家人時應該如何應對,如何尋求他人或警方的幫助,還要教會孩子記住父母的聯系方式,萬一走失時能夠及時聯系上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