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15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林志祥)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而吳某蘭卻以“窩邊草”為對象,詐騙10余萬元。6月13日,吳某蘭被龍海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抓獲歸案。
吳某蘭通過朋友介紹認(rèn)識了受害人陳某勇,通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吳某蘭與陳某勇混成“熟人”。2016年5月間,經(jīng)營機(jī)磚廠多年的陳某勇因廠房等老化,需要改建,但辦理改建手續(xù)沒有路子。能言善辯的吳某蘭獲悉后“自告奮勇”,虛擬一張“關(guān)系”網(wǎng),吹噓其親戚在某部門很有能耐,可以幫助辦理證件。陳某勇對吳某蘭十分信任,于是拜托吳某蘭處理。
隨后,吳某蘭以辦證件要找人送禮“打點(diǎn)”為名,先后向陳某勇索要了10余萬元。
可是幾個月后,吳某蘭什么證都沒有到位,手機(jī)還停機(jī),玩起了失蹤。這時的陳某勇才如夢方醒,于2016年8月12日向龍海警方報警。
6月13日,龍海警方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吳某蘭的落腳點(diǎn),連夜驅(qū)車趕往泉州,在當(dāng)?shù)鼐降拇罅χС窒?,在泉州某大酒店客房將吳某蘭擒獲。經(jīng)訊問,吳某蘭對詐騙陳某勇1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
目前,吳某蘭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