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8月2日訊 (通訊員 方志猛 湯耀寶 方繼賢 記者 林曉琪 文/圖)ETC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tǒng),本是一項方便司機高速公路出行的新技術(shù),可是有人卻在這上面動起歪腦筋。近日,一車主利用“大車小標”手法多次“欺騙”ETC進行逃費,結(jié)果面對收費員最終還是露餡了。
所謂“大車小標”,是指車載ETC記錄的車型與車輛實際信息不符。例如,一些噸位大、座位多的二型車甚至三型車、四型車,在ETC通行卡上記錄的車型比實際車型小,由此達到少繳通行費用的目的。
近日,一部別克商務車在途經(jīng)云霄收費站ETC車道時,顯示卡內(nèi)余額不足,改走人工車道。駛?cè)肴斯ぼ嚨?,司機把卡遞給收費員時,自稱該車為一類車,收費員發(fā)現(xiàn)車牌與實際標簽不符,詢問其是否自行更換車牌或OBU設備,司機支支吾吾,語無倫次。收費員要求其出示行駛證核實時,司機又稱行駛證忘帶了。
收費員察覺該車必有貓膩,要求司機打開車門核實實際座位,司機堅稱該車為一類車,并咬定未帶行駛證拒絕開車門。在收費員一番政策宣傳攻勢下,司機終于松口,拿出行駛證并打開車門,收費員發(fā)現(xiàn)行駛證與實際座位均為8座,屬二類車。經(jīng)稽查監(jiān)控人員對該車通行記錄進一步核對,發(fā)現(xiàn)該車共行駛高速10次,其中只有2次按二類車繳費,其余8次均存在逃費行為。
在證據(jù)面前,車主終于承認其利用ETC大車小標進行逃費的事實,并接受補繳通行費處理。同時,收費員還責令其拆卸OBU,并前往ETC網(wǎng)點將卡內(nèi)信息修改為正確車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