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大學課堂(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臺灣世新大學傳出被大陸要求簽署“課程不得涉及政治敏感活動”的承諾書,內容包括“課程內容不涉及任何政治敏感活動”,而且不從事任何有關“一中一臺”、“兩個中國”、“臺灣獨立”等方面活動。對此,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2日表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要究責處罰。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3月3日報道,世新大學為了招收陸生來臺研修,由終身教育學院院長邱志淳署名,去年12月20日發(fā)給大陸大學研修承諾書,陸生赴臺僅“學術交流”及“研修學習”,課程內容不涉及任何政治敏感活動。
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2日到“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詢說,世新大學和大陸的大學簽署的“一中承諾書”是否合法?潘文忠回應,從媒體揭露的內容,世新大學已經違反相關規(guī)定,包含“內容”和“過程”都不適當。
潘文忠表示,世新大學簽承諾書前,并未呈報“教育部”核定,而且內容涉及政治,可能限縮學校內教師講學及學術自由,非常不當,已違反“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33條之3,教育部將在一周內完成調查,并追究世新大學的責任。
潘文忠引用的“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33條之3內容是,臺灣地區(qū)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qū)學校締結聯(lián)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應先向“教育部”申報,于“教育部”受理其提出完整申報之日起30日內,不得為該締結聯(lián)盟或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教育部未于30日內決定者,視為同意。
潘文忠也表示,兩岸學生的交流,簽署承諾書不是必要條件,“教育部”將函示臺灣各大學,請他們注意,并會在兩周內調查完成島內所有大學是否有跟大陸大學簽署承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