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網報道 記者 張麗媛】臺當局今天(8日)又以“越界捕撈”為由將11名大陸漁民帶走偵辦。臺灣“中央社”稱,這次罰款將達60萬元(新臺幣,下同)至120萬元。

現場圖(來源:臺灣“中央社”)
據臺灣“中央社”8日報道,臺中“海巡隊”副隊長陳俊男稱,今天上午5時27分,艦隊分署臺中“海巡隊”接獲“海巡署”第四巡防區(qū)指揮部轉臺中漁業(yè)電臺報案,臺中市大甲溪外海27海里處,有大陸籍漁船出沒,“疑似越界捕撈”。
報道稱,臺中“海巡隊”獲報后派遣巡防艇趕到現場,在臺中港外約28海里,發(fā)現1艘無名的大陸籍“越界”作業(yè)漁船。臺“海巡隊”強勢登檢,將300公斤漁獲實施海拋,并將船上35歲黃姓船長等11人由巡防艇押返臺中港隊部碼頭偵辦。報道還稱,臺當局此次將開罰60萬元至120萬元。

現場圖(來源:臺灣“中央社”)
臺當局以“越界”為由登檢大陸漁船、扣押大陸漁民已不在少數。6月16日,臺“海巡署”馬祖海巡隊在連江縣南竿近岸就曾強行登船檢查一艘大陸籍漁船,后將漁船與6名漁民扣押。
次日(6月17日),臺“海巡署長”陳國恩在臉書發(fā)文提及此事并揚言,只要有大陸漁船進入所謂的“臺灣海域”,“一律強勢執(zhí)法”,他還叫囂稱,“我們會在雷達上盯住你,然后找到你,最后抓到你。”

對于陳國恩此番言論,有島內網友怒稱,又在挑釁,“民進黨真的欠教訓”,2020一定補刀↓

針對臺當局此前頻繁扣押大陸漁船甚至打傷漁民的行為,國臺辦曾表示,多年以來,大陸方面為兩岸漁民正常作業(yè)提供保障,維護良好的作業(yè)秩序,保障兩岸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陸方面對臺灣的漁民一向以同胞情誼相待,我們在沿海多個地方設立了臺灣漁民接待設施,為臺灣漁船和漁民提供避風、補給、搶險、救助等相關的幫助。兩岸同胞是骨肉兄弟,將心比心,臺灣方面應當停止以粗暴和危險的方式來對待大陸漁民,保證相關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