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大公報》報道
1987.9
《自立晚報》的記者李永得和徐璐到大陸采訪
1991.8
新華社記者范麗青與中新社記者郭偉峰,赴臺採訪閩獅漁事件
1992.9
1993.4
大陸授權(quán)福建、上海、廣東、海南4省市受理審批臺灣記者采訪申請
1996.12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公布《關(guān)于臺灣記者來祖國大陸采訪的規(guī)定》
2000.11
臺灣開放大陸記者赴臺駐點,以每次一個月的駐點方式進入臺灣地區(qū)采訪
2001.2
新華社記者范麗青、陳斌華赴臺駐點,成為大陸首批赴臺駐點采訪的記者
2001
大陸記協(xié)開始舉辦兩岸記者聯(lián)合采訪,推動兩岸新聞從業(yè)人員交流合作
2005.4
民進黨陳水扁時期因大陸出臺《反分裂國家法》,以所謂“報道內(nèi)容嚴重不妥”為由中止《人民日報》、新華社赴臺駐點
2005.9
國臺辦宣布將臺灣記者來大陸駐點采訪時限由1個月延至3個月
2006.12
大陸簡化臺灣采訪申請程序,臺灣記者來大陸采訪只需征得被采訪者同意即可
2008.6
臺灣恢復讓《人民日報》、新華社兩家大陸媒體在臺駐點,并放寬大陸赴臺駐點記者在臺停留時間到3個月,并且將首度開放5家大陸地方媒體在臺駐點
2018.6
大陸東南衛(wèi)視記者葉青林因報道日本救援隊在花蓮地震期間不愿進入危險地段而得罪民進黨蔡英文當局。當他再次申請赴臺駐點采訪時遭臺當局拒絕
2020.7
臺當局指大陸東南衛(wèi)視記者在臺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而要求其離臺,但外界認為大陸記者在臺采訪時事評論員并不違規(guī),批評臺當局破壞兩岸新聞交流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