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臺“海巡部門”方面粗暴對待大陸漁船致兩名漁民遇難事件發(fā)生后,臺有關方面負責人稱“海巡人員”“執(zhí)法”過程并無不當,企圖掩飾其暴力行徑。在國臺辦、兩岸同胞和遇難者家屬的強烈要求下,臺有關方面才承認是因臺“海巡艦艇”沖撞導致大陸漁船翻覆、人員傷亡,但仍以各種理由推諉塞責,對事件真相遮遮掩掩。
除了刻意掩蓋暴力行徑,臺“海巡部門”先前還以“偵查不公開”當理由,不公布事發(fā)時的錄像畫面,后來“被逼急了”又以“根本沒有錄”這種不合常理的理由搪塞。對此,島內人士表示,臺“海巡部門”連撒兩謊并被抓包,簡直荒腔走板。
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2月21日報道,島內媒體人趙少康21日表示,臺“海巡部門”發(fā)現(xiàn)出了人命,先用偵查不公開當理由,不公布事發(fā)時的錄像畫面,后來被逼急了,又說根本沒有錄,更是不合乎常理。他指出,“海巡人員”的密錄器是標配,“海巡艦艇”的監(jiān)視器可能沒實時打開,但是這么多“海巡人員”,怎么會每個人的密錄器都沒開?就算追逐時沒開,出事以后,怎么搜救、急救過程也沒開?臺“海巡部門”遮遮掩掩,到底在掩飾什么?
趙少康說:“事發(fā)至今,蔡英文、賴清德連一句哀悼、關切都沒有,將心比心,家屬怎能接受?”
據(jù)報道,趙少康表示,最不可原諒的是沒說實話,被揭穿就是理虧,難道是當時有什么過失,長官授意隱瞞?既然說謊已經(jīng)被證實,就一定要從上到下追究責任作出懲處,才能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此外,民眾黨民意代表張啟楷指出,根據(jù)島內有關規(guī)定,“海巡人員”執(zhí)行任務,應依規(guī)定穿著制服或出示證明文件,并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像或其他搜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以為函送主管機關或移送檢察機關查處之依據(jù)。
張啟楷質疑,當時“海巡人員”是否有打開密錄器?如果有,便應交出整個過程的錄像帶;如果沒有,即代表未按規(guī)定去做,有失職之處。
他呼吁,金門“地檢署”應進一步徹查事實真相,給大陸漁民家屬和兩岸人民一個交代。
國臺辦已連續(xù)就我漁民不幸遇難發(fā)聲,對臺方進行嚴厲譴責。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2月21日再次強調,人命關天,公布真相天經(jīng)地義。“我們嚴正要求臺灣有關方面盡快公布事實真相,嚴懲相關責任人,滿足遇難者家屬合理訴求,鄭重向遇難者家屬道歉,給遇難者家屬和兩岸同胞一個交代。我們將堅決維護同胞的合法權益,絕不允許此類事件再度發(fā)生。”(來源/參考消息網(wǎng) 文/趙宇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