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上訴人劉東魁在法庭上追悔莫及。 河南省高院供圖
針對上訴人劉東魁因故意殺人此度被改判死緩,鄭州大學(xué)法學(xué)院教授劉德法表示,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我國奉行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少殺慎殺。對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如果沒有從寬處罰的情節(jié),應(yīng)當(dāng)從嚴懲處,可以判處死刑;而對于具有法定或酌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可以不適用死刑,尤其在決定是否適用立即執(zhí)行死刑時要特別慎重。
劉德法認為,綜合劉東魁案全案事實和量刑情節(jié),原審判處其死刑顯屬不當(dāng),二審應(yīng)依法予以改判。
記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曾提出了要在全省推動法院院長一線審案的建議。3個月后,張立勇敲響法槌做表率,首次以審判長的身份出庭審理一宗殺妻“滅門案”。隨之,該省多位中級人民法院、基層法院院長也相繼走向一線,坐堂親審。
當(dāng)年,針對有“法院院長審案是一種形式主義”的質(zhì)疑之聲,張立勇在受訪時回應(yīng)稱,擔(dān)任審判長就要對整個案件負責(zé),如果案子出了問題,就要負主要或全部責(zé)任,沒有人會拿自己的身家性命搞形式主義。
在張立勇看來,法院院長要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審判工作中,回歸司法本位,要在根本上解決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的問題。他表示,其作為高院院長,必須以身作則,率先垂范。
“要改變過去領(lǐng)導(dǎo)只聽案件匯報、不具體承辦辦案的做法,每個法官每年都要有審判任務(wù)。”18日,張立勇在受訪時表示,今后河南所有的法院院長、庭長開庭斷案將步入常態(tài)化。(完)
原標(biāo)題:河南高院院長坐堂審判“殺親案” 被告人終審獲死緩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5-18/822793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