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7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房舒)她(張某)一個月兩次自首。上次自首,是6月18日在翔安馬巷,偷朋友的錢被發(fā)現(xiàn);這次自首,是昨日凌晨在金榜路騙人家一部手機。
她近乎光頭。一條牛仔短褲,腳上一雙塑料“洞洞鞋”。坐在梧村派出所辦案區(qū)大廳的長凳上,左看右看,露出一臉不屑。
昨日下午1點,她手里拎著一瓶可樂,走進派出所,大聲說:“我要自首,我騙了一部手機。”
張某說,她騙手機是為了付車費。車,是從南平打到廈門的,車費1600元,但她身無分文。開到金榜路,她讓司機等她一下,她則鉆進一家酒吧,幾分鐘后她拿著一部蘋果5S手機出來,以3000元的價格抵給司機,司機還倒找了她1400元。
這次,并不是張某第一次自首。今年6月18日,她在馬巷,因為偷朋友的2000元錢,被朋友發(fā)現(xiàn)之后,一起到馬巷派出所自首。
問她為什么來自首,她說她知道警察遲早會找到她,不如自己來自首?!笆遣皇亲允拙筒挥藐P(guān)了?”聽到她的問題,警察都笑了。
目前,張某已被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