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譚某被抓獲。
臺海網(wǎng)3月24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電梯里有些擁擠,魏某被人碰了一下頭。本是一件小事,但在魏某看來就是“不能忍”。于是,他叫來朋友在KTV一樓大堂到處找,結果找錯人,還將錯就錯把對方毒打一頓。
近日,魏某被集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成功抓獲。
電梯里被碰了下頭
事情發(fā)生在2016年10月11日,集美一家KTV里。魏某跟朋友聚會,酒喝了不少,乘電梯時里面人比較多,魏某的頭不知道被誰碰了一下。“哪個吃了熊心豹子膽的,敢碰我的頭!”魏某當場就發(fā)作,并跟對方發(fā)生了口角。對方人多,魏某吵得十分心虛,卻更加怒火中燒。
你人多?我人比你多!魏某當即打電話給朋友,叫來幫忙。很快,朋友劉某、譚某等10多人就趕過來了,此時,與魏某發(fā)生口角的人早不見了。一行人在一樓到處找,魏某喝得暈乎,一把揪住1名來消費的客人,非說是他。
將錯就錯打傷人
“你們認錯人了!”對方趕忙解釋,可魏某聽都不聽,上去就是一巴掌。看朋友被打,付先生等人本想上來勸架,又被劉某一幫人圍住:“打!”
一頓拳打腳踢,付先生和4個朋友都被打趴在地,魏某等人作鳥獸散。事發(fā)之后,集美刑大立即介入調查。很快,警方便確認了魏某等人的身份。“都是一幫無業(yè)人員,平日游手好閑,做一些旁門左道”,經(jīng)辦民警介紹說,魏某,男,30歲,重慶璧山人。
展開偵查后,警方先后抓獲參與案件的魏某、劉某等人。涉案嫌疑人譚某則畏罪在逃,2017年3月7日,在掌握譚某情況后,警方將其抓捕歸案。目前,相關涉案人員已被依法刑拘,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法規(guī)】
這四種行為
可能被判刑
刑法第293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2)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3)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4)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欠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警方提醒,遇事不要掙面子、強出頭,一旦涉及違法犯罪的,警方必將嚴懲不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