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1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宣)男子周某因酒駕獲刑,還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結果他不思悔改,又因買假證開車再次被抓獲。近日,周某因涉嫌偽造身份證件罪,在湖里區(qū)法院受到審判。
周某是一名外地來廈務工人員,今年45歲,小學文化,來自四川省一個偏僻的山村。2016年5月26日,周某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案發(fā)時其血液酒精濃度為329.85 mg/100ml。隨后,周某被廈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年8月9日,周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
誰也沒想到,周某被吊銷駕駛證后,又買了一本假證。2018年4月,他在湖里區(qū)萬達廣場附近,將一位朋友的機動車駕駛證信息交由制作假證人員(另案處理)偽造了1本機動車駕駛證。
同年4月13日,周某駕駛一輛小客車行駛至集美大橋樂海收費站時,遇到民警欄查,結果他使用上述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被當場查獲。
近日,湖里法院經(jīng)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周某的行為已構成偽造身份證件罪,系共同犯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