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3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高錦娜)只因租房押金退不了,租客一怒之下,打砸并放火燒出租房內物品。昨日,導報記者從集美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租客楊某因涉嫌放火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經查,2019年8月31日,來廈務工的楊某,開始租住在集美某出租房。住了不到一個月,楊某便想要退租,當時押一付一交了640元,想著沒住滿一個月就按一個月給房東付房租,水電費另算,但房東不退押金。為此,吳某數次與房東協商退錢,也通過報警調解,均無結果。
2019年9月22日5時許,楊某打算離開出租房了。臨行前,楊某為了泄憤,先用錘子將出租房內的便池、熱水器、門窗玻璃、下水道管砸壞,后面算了一下砸壞的東西不值400元,楊某就想把床墊燒掉,給房東湊夠400元。于是,當時楊某就用打火機引燃房間內床墊,待床墊燃燒起來,便將房門鎖閉離開現場。
楊某放火不久后,其他房客發(fā)現火情隨即報警。據統(tǒng)計,這場火災導致直接財產損失7000余元。數日后,楊某在廣東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楊某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