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4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張旭)隨著電影市場的火熱,電影貼片廣告涉嫌侵權的問題,再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不少觀眾反映,現在觀看電影,影片開頭廣告越來越長,短的三五分鐘,長的達到20分鐘,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昨日,省消委會等全國37家消費維權單位聯合呼吁:電影貼片廣告不明示,消費者享有退票權。
省消委會負責人表示,影院出售的電影票上標注的時間被默認為是電影播放時間,消費者花錢購買電影票是購買了電影服務內容,而非廣告服務內容,如果放映前播放廣告,就應該在售票時明確告知消費者。但大多數影院并沒履行告知義務,消費者無從選擇,被迫接受廣告播映,有些影院還延遲影片播放,占用了消費者的時間。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自由選擇是否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的權利,貼片廣告在影院播放,觀影者只能坐在那里觀看,無法選擇,而且這種服務只有商家受益,消費者不受益還耽誤了時間。此舉,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商品銷售者不能強制搭售商品。同樣,商家也不能強制提供服務,貼片廣告就是一種強制服務,涉嫌強制消費,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合同法》公平公正的原則,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應該對等,但商家利用其提供服務的強勢地位,使消費者被迫觀看其提供的廣告,并且這些廣告多是以盈利為目的商業(yè)廣告,增加了觀影者的負擔,違背了觀影者的意愿,構成了不公平交易。
為此,37家消費維權單位建議,相關部門要完善電影廣告監(jiān)管規(guī)章,明確規(guī)定有電影貼片廣告放映的影院須在售票處進行公示,且要明確告知廣告的時長,并在電影票的正面明確標注;對貼片廣告的內容、時間要有明確的限制規(guī)定;明確監(jiān)管主體、監(jiān)管責任以及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辦法。
同時,37家消費維權單位呼吁,如果影院沒有明確告知電影是否有貼片廣告、廣告時長,且占用了影片播放時間,觀眾享有退票的權利。



